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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采购报价单
项目名称:东台市文旅宣传视频、海报、照片日常拍摄制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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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制作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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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素材拍摄 |
高清画质视频像素为1920*1080,画面比例为16:9,视频输出格式为MP4,PAL制式,25帧/秒 |
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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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拍摄 |
高清画质 |
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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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视频制作 |
30秒内,高清画质,适合微信视频号、抖音号发布 |
个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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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宣传图片设计 |
高清画质,按甲方主题要求制作 |
张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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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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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单价、合价及总价中包含人工、设备、耗材、代理服务费(1000元)、售后服务、利润和税费等全部费用,报价时应逐项填写单价和合价,最后汇总得出总价。
2、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服务期限内,每逢节假日供应商必须每天安排专业人员在全市各景区、景点拍摄现场活动,当天制作完成采购人需要的小视频、照片等。
4、如服务期限未满但制作数量已达采购数量标准则双方提前解除合同。
5、如服务期限期已满但制作数量未达采购数量标准仍将按成交价全额支付供应商价款。
6、东台城区以外拍摄补贴摄影师80元/人/天。如需东台城区以外出差,报销车旅费。
报价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报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询价要求:
1、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为具有影视节目制作、广告制作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本询价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均由采购人负责,报价单位如有疑问请于5月13日10时前书面提出,采购人于5月13日18时前予以答复。
3、报价单填写内容字迹必须工整,制作要求及数量和报价均不得修改。
4、询价保证金5000元(现金),中标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当场退还。
5、参加询价采购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理解采购单位的询价文件要求,对所投产品负责,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签订合同,否则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询价报价文件的组成及份数:(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询价采购报价单;(5)与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询价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与询价保证金(现金)一并密封。
7、询价报价文件的递交:询价报价文件应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报价单位、所报项目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号码,并于2021年5月14日9时00分前送达东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5楼会议室。询价结束之前投标人不得离开投标现场。
8、采购单位于2021年5月14日9时00分后开拆询价报价文件,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最低报价多家相同,由采购人现场召集最低相同报价单位随机抽取确定成交供应商。对报价计算错误的按财政部第87号令的原则进行修正,并将询价结果进行公告。
9、成交结果公示后,成交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定合同。
10、付款方式:每季度末,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供有效票据,按合同价款的季度平均价支付成交供应商,全年合同到期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11、无效标条款:(1)询价报价超出采购人预算的(预算为10万元);(2)询价报价文件改变询价产品的制作要求及数量的;(3)询价报价单位未按规定提供询价保证金的;(4)询价报价文件内容不全的;(5)询价报价文件未按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6)询价报价单位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报价文件,或在一份询价报价文件中对同一配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采购人:陈娟/18066156015 孙晴/13655114357 采购代理人:刘伟 /13921850520
采购单位:(盖章)
2021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