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本招标项目泰东河路新建工程城市建筑垃圾清运及回填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台市东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泰东河路 (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63.84万元
(3)质量标准:合格 (4)工期:30日历天
4、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泰东河路新建工程城市建筑垃圾清运及回填项目,完成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清单中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作量的权利。
5、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1)企业具有有效的东台市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资格证书和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7、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请投标人于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至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txhzb.com)该项目公告下方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同时在报名期限内将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必须注明联系人、联系手机及邮箱)和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dtxhzb@163.com报名邮箱,邮箱发送主题上标明本工程名称,未发送或逾期发送视同未报名。
9、其他: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15时00分。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在线开标公证系统”网址(https://sc.njguochu.com:9230/login),按系统提示完成投标、开标流程(推荐使用Windows10操作系统,浏览器使用谷歌浏览器Google Chrome或Win10自带浏览器Edge)。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与或完成投标、开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515-69988013 电 话:13655111566
招标人地址:东台市广场路8号 代理机构地址:东达翰林缘小区12-104号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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