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滨河花苑三期临时用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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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添加时间:2017/1/4 11: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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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1、 东台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 开发区滨河花苑三期临时用电工程 已经 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2、 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东台经济开发区内 (2)工程规模:造价约12万元。 (3)工期:60日历天(工期提前不奖,推迟按1000元/天计扣违约金)开工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始。 (4)质量标准:合格 4、本项目招标内容及要求: 东台经济开发区滨河花苑三期临时用电工程(含临时用电设计)施工,按招标人要求,在供电局提供的临时供电方案基础上进行临时用电设计,并经供电部门批准后实施,进行滨河花苑三期临时用电工程施工。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三级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三级及以上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且同时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6、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7、评标定标办法:采取现场竞价办法,规则开标现场公布。 8、请申请人于二○一七年 一 月 五 日八时 / 分 至二○一七年 一 月 十一 日十八 时 / 分上班时间,委派本单位正式人员到 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0231办公室或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台市东达翰林缘商铺12-104号) 获取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人:赵越、夏小姐 联系人:吴春华 电 话:15189280800、18261275057 电 话:13655118166 二〇一七年一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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